1、工商局:负责查处小作坊无照经营行为,如没有合法注册、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等违法行为。环保局:负责监督和处理小作坊引发的环境污染问题,如废水排放、废气排放等。
2、无牌照工坊,在住宅区进行作业的,应依法取缔。向小区物业反映,联合其他业主要求作坊停止。拨打12315向相关部门投诉,也可以向环保局、工商局等进行投诉,以此来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。
3、可向当地工商局、农业局、质监局、工商局、食品药品监管局、商贸委、食安办等部门举报。
举报无证经营,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即可。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,或者提供运输、保管、仓储等条件的,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没收违法所得,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。
第九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查处部门举报无证无照经营。查处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的电话、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,并安排人员受理举报,依法予以处理。对实名举报的,查处部门应当告知处理结果,并为举报人保密。
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法律客观:《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》第四条 下列违法行为,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: (一)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,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等。
对实名举报的,查处部门应当告知处理结果,并为举报人保密。
举报无证经营,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即可。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;或者提供运输、保管、仓储等条件的,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没收违法所得。
查处部门应当受理举报,依法予以处理。对实名举报的,查处部门应当告知处理结果,并为举报人保密。对于无照经营行为,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,没收违法所得。
1、市民如发现黑加工点或销售假羊肉等食品欺诈行为,可拨打1231123312365投诉举报。整治对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、食品小经营(含小食杂店、小餐馆)、食品摊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、食品批发市场。
2、小厂(小作坊)一般都是规模小,工人少,各种硬件设施比较落后,属于投资少,盈利小的企业。
3、无牌照工坊,在住宅区进行作业的,应依法取缔。向小区物业反映,联合其他业主要求作坊停止。拨打12315向相关部门投诉,也可以向环保局、工商局等进行投诉,以此来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。
4、菜品问题、服务问题、卫生问题、消费纠纷,不开发票,态度恶露举报饭店不卫生的做法:拨打以下两个热线电话的其中一个进行举报即可。